点击关闭

行业资讯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关于做好优秀奶业工作者和奶业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山东省奶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9年 02月 03日 阅读次数:3783 次


各市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发挥奶业行业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能量,激励奶业工作者和奶牛养殖企业(合作社)、乳品加工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奶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在全体会员中开展优秀奶业工作者和奶牛养殖示范场、奶牛养殖合作社示范社、乳品企业的评选表彰活动和优秀供应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山东省奶业协会会员单位和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评选时间

201921日起,至2019331日结束。

三、评选奖项及名额

1、优秀奶业工作者40名;

2、优秀奶牛养殖示范场30个;

3、优秀奶牛养殖合作社示范社10个;

4、优秀乳品加工企业10个;

52018年度优秀供应商45个;

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奶业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严于律己;

2、从事奶业生产、管理、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满10年以上优先;

3、在提高奶业生产管理、提质增效、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在组织研究奶业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带领企业创新模式、推行品牌战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

4、在带领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坚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

5、获国家级或省级相关奖项者优先。

(二)优秀奶牛养殖示范场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奶业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在全省乃至全国起到示范标杆作用,对奶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养殖场建设、原奶生产符合《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农业部《奶牛标准化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要求。

3、奶牛养殖规模100头以上,有较高的技术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水平。

4、有健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体系,连续三年生鲜乳质量抽检全部合格。

5、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或相关奖项者优先。

(三)优秀奶牛养殖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很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合作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析,执行状况良好。

3、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本合作社章程开展经营活动。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社员满意度高。

4、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本合作社的经营状况。

5、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或相关奖项者优选。

(四)优秀乳品加工企业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奶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2、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持续发展能力强,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和生产体系,综合生产能力水平在本地区居于领先地位,企业竞争能力突出,市场满意度高,经济效益居省前列;

3、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近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视奶源基地建设,扶持奶牛养殖场,拥有自有自营和稳定可控奶源基地;具有较强生态环保意识,企业生产运行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重视企业文化、品牌文化和社会责任建设。参与公益事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无不诚信记录,单位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增强企业竞争活动力方面成绩突出;

(五)2018年度优秀供应商推荐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振兴奶业的决策部署、遵守国家法律、崇尚社会道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企业组织结构健全,责任明析,运作良好,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

3、主推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力,科技含量位于全行业的前列,且有较高的市场占有量。

4、产品质量过硬,近几年来未出现大的质量安全事故,用户反映良好。

5、获得相关机构认证的企业优先。

五、评选程序

(一)评选申报材料务于3月前交各市奶协办事处(各办事处信息见附表7),各市奶协办事处务必于315日前把评选申报材料统一报至省奶协秘书处。

(二)由协会秘书处汇总

(三)专家评审团初审

(四)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

(五)公示

(六)表彰在2019’促进奶业振兴高峰论坛暨第五届粗饲料大会上表彰,颁发证书、牌和奖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3456,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奶协各市办事处认真审查,填写推荐意见由办事处主任签字。

(三)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消其评选资格。

(四)专家评审团(名单另行公布),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查把关。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玲莉  李娟

电话/传真:0531-87198776

邮箱:sdnyxh@126.com     邮编:250022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一路331号保利中心A1110

注:申报者和奶协各市办事处下载本文及申报表,并查阅公示结果。

 

 

 

 

 

下载:关于做好优秀奶业工作者和奶业企业的通知


友情链接